中国电影VS美国电影,到底差距在哪里?

 

 

 

 

 

 

 

 

 

 

早在20世纪20年代美国电影便形成企业生产模式,即商业化运作,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管理,生产制作与传播发行形成严密的组织,市场化程度高,电影立法完善。电影制作、发行、放映条块分割,分工合作,责任明确,利益协调处理。电影制片方、发行方与技术团队等通常是长期的固定合作伙伴,利益紧密相关。同时,美国电影的蓬勃发展和融资密不可分,融资渠道广、资金雄厚是其显著特征。美国电影商业运作模式给中国如下启示。

原文:《打造全媒体时代电影传播策略》     作者:黑龙江省绥化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教授 张佐娟

♦熟练运用市场运作规则、模式

清华大学尹鸿教授认为,中国电影与欧美电影相比,还处在市场化的初级阶段,在商业诉求上显得太浮躁、太急功近利。中国电影走向产业化,不仅是电影本身从艺术电影向商业电影的过度,更是文化市场和大众审美对电影发展的需求。中国电影需要尽快适应市场经济,熟练运用市场运作规则、模式,实施产业化管理,投资、制片、发行、院线分工合作,责权利明确,并形成稳固的合作关系,以利于电影生产与营销的可持续发展。目前,中国影视公司不下4000家,但缺少行业龙头,华谊兄弟市值也才300多亿人民币,今后,应通过收购、整合、投资等策略,出现几大娱乐集团来使这个行业变得越来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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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线票房:为好莱坞不断萎缩的片场系统做好准备

文章转载自:UniFi影视完片担保 

全球票房达到创纪录的400亿美元,但北美影院的观影人数降至22年来的最低点。在迪士尼试图吞下21世纪福克斯大部分股票的同一时间,电影业必须面对更高的、更薄的利润、以及更多的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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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制作基本安全注意事项10

恶劣天气环境

在香港,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天气总有阴晴不定的时候,台风、暴雨、雷电常有出现。这些恶劣的天气不但影响人的心情,更多的是阻碍工作进度,甚至造成工作意外。

由于拍摄电影时经常要到户外取景,电影工作者难免在工作时遇上恶劣天气。因此,更应注意恶劣天气下可构成的危害,并做妥安全准备。

以下篇幅部分引用自劳工处的《恶劣天气下的工作安全指南》及《酷热环境下工作预防中暑》小册子,望各位电影工作者细心阅读并严格执行,以确保自己及其他剧组人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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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制作基本安全注意事项9

1.9防坠系统

电影工作者在工作时,最常遇上的危险之一便是从高处坠下。制作公司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应设立一套完善的防坠系统。

注意!

容易引致坠下的危险环境包括:崖边、码头、月台、大型高空布景、地洞、天桥、屋顶、天台、棚架和电梯的通风并等。

制作公司的安全职务

为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每当工作人员须在高空工作时,制作公司应:

  • 提供适合的工作平台;
  • 确保现场有适当的照明系统;
  • 提供安全进出口;
  • 在有坠落风险的范围加上标示;
  • 在危险的地方架设适当的护栏;
  • 确保工作人员已接受有关坠落保护装置的训练。

安全带及其系稳系统

如前所述,当提供适当的工作平台、安全进出口、安全的工作场地,以及在危险地方架设护栏,甚至采用适当的安全网等措施皆不切实可行时,使用安全带及其系稳系统,才是最后一个防坠的保护方法。

在这情况下,必须先行制定周详的计划,以选择适当的安全带及系稳系统予工作人员使用。

评估工作风险

在选择安全带及其系稳物前,必须评估需要设置这些装备的场地情况及工作详情,这项评估工作必须确定下列各项:

  • 该项工作是否须使用热的对象或会产生热;
  • 现场是否有化学品及电力导致的危险;
  • 现场是否有尖锐物体、移动的装置、没有护栏的孔洞等;
  • 工作人员拟移动的范围,以及在这些范围内坠下的危险;
  • 最能切合工作场地及工作活动需要的系稳物类型,及系稳系统有否提供无间断的保护。

选择安全带和系稳系统

  • 安全带

为了确定在什么情况下须使用安全带,以及哪一类型的安全带切合哪一类型工作和环境的需要,在购买安全带前应先进行全面的硏究。首先,应小心确保该项装备在符合安全规定之下,可给予使用者最大程度的

舒适感及移动自由。此外,若使用者一旦坠下,也尽可能提供最大的保障,避免使用者与地面或周围的建筑物碰撞,或下坠中突然受拦阻,引发冲力令使用者被安全带弄伤。

  • 安全带的系稳物

使用安全带时须将悬挂绳附于或系于系稳物,目的在于限制坠下距离或防止坠下,或把安全带使用者的活动限制于工作范围的高度。系稳物可以是一个固定锚桩、一条独立救生绳或防坠系统。

系稳物类别的选择取决于工作性质和地点,以及建筑物的建造方式和支承结构。在选定系稳物前,须先由合资格人士评估工作地点的各种情况,所选用的装备和系稳点必须与工作情况及环境因素配合。

在选择适当类别的系稳物时,须先行确定使用者的重量,包括使用的工具及装备的重量,以及使用者在工作时移动的范围。最重要的一点是,系稳物必须在使用者暴露于坠落危险期间,提供连续的保护。

安全带及其系稳系统的安全使用指引

系稳物

  • 适合的系稳物必须要有足够的力度,救生绳应系稳于钢筋混凝土的梁或柱,或钢结构的梁,而它们的强度最好已由专业结构工程师检定;
  • 系稳点应有接置于工作地点上方以防止下坠时造成的摆动,当不可能避免下坠时造成的摆动,使用者应该用第二条悬挂绳以限制摆动的幅度;
  • 应避免使用有尖角的坚固物作为救生绳的系稳物,如果不可能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救生绳应以适当垫件保护;
  • 无论如何,每条救生绳只可供一人使用。

注意!

不应把救生绳系于栏杆、临时支架或竹棚,或任何输水、煤气或排水管上,这些结构或装置在设计上并不可能承受突然的震荡或冲力。

安全带

使用前:

  • 应检查每条安全带在产品包装内附有的装配说明、使用时所须的调校,以及列明国家标准、制造商名称、产品编号、制造年份的标记。切勿使用不知产地来源及没有注明标准的安全带;
  • 只使用没有损坏的安全带。如安全带有损坏,该安全带应标贴上「损坏」字样,以及交给合资格的人士替换;
  • 使用之前,用户应检查安全带的组合和作用是否正确。

使用时:

  • 所有安全带应依照制造商的指引佩戴及使用;
  • 弹簧钩应挂在高于用户的腰部位置上;
  • 腰带应紧扣在使用者的腰部;
  • 避免让安全带及悬挂绳触及酸性或碱性的液体;
  • 安全带及悬挂绳要远离火花、热源或其他热物;
  • 切勿将两条悬挂绳扣在一起;
  • 切勿将悬挂绳环绕着任何锋利边缘,因下坠力可把悬挂绳割断;
  • 切勿行悬挂绳,令悬挂绳和绳上的安全钩遭磨损和破坏;
  • 只有当使用者到达安全地方,才可从系稳点取下悬挂绳;
  • 如果安全带曾经被用作防止下坠,应立即停止使用及交给合资格的人士检查。

使用后:

  • 应小心处理安全带,以确保各部分不受损坏,其中金属部分例如弹簧钩碰锁尤其容易受损;
  • 使用安全带后,应储藏在一个干燥、清凉及不受阳光直接照射的地方;
  • 应把安全带挂在有清新空气及有遮阴的墙上;
  • 不要把安全带存放于货物下而令其变形或损坏;
  • 用干布把安全带及救生绳的汗、尘及油抹掉;
  • 抹掉金属部分的沙、尘和水,例如扣环和弹簧钩,并在活动部分加以润滑。

影视保险

 

 

 

 

 

 

影视制作基本安全注意事项7

1.7动物

电影中常有动物的参与,然而,不是所有动物都是温驯无害的,因此如须拍摄有动物参与的场面时,电影工作者便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听从动物训练员的指引

  • 现场应有动物训练员在场协助拍摄;
  • 该动物训练员应向演员及有关工作人员讲解该动物的危险性及须注意的安全要点;
  • 任何时候都应听从动物训练员的指引;
  • 如有疑问,应向动物训练员查询。

避免刺激动物

  • 不可在没有许可的情况下抚摸、逗弄或喂饲动物;
  • 控制现场声量,避免刺激动物令其做出一些预期外的反应;
  • 如须与动物近距离接触,应避免涂抹香水,亦应避免让动物嗅到浓烈的气味;
  • 如非必要,别靠近有攻击性或具潜在危险的动物。

减低动物的危险性

  • 制作公司应确保有关动物已取得所有需要之防疫注射、合适牌照及医疗保护;
  • 当与动物工作时,拍摄现场应尽可能保持关闭状态,并在附近张贴告示。

让工作人员有所准备

  • 在拍摄通告上列明有关动物的拍摄,让工作人员有所准备;
  • 如对该动物敏感或存有恐惧,应及早告知部门主管或制片。

影视保险

 

 

 

 

 

 

 

影视制作基本安全注意事项8

1.8个人防护装备

个人防护装备指所有供个人在工作时穿着或使用的装备(包括在恶劣天气下穿着的衣服),作用是保护个人免受一种或多种的安全或健康危害。这些装备包括安全帽、手套、护眼用具、呼吸或听觉保护器具、高能见度衣服、安全鞋和安全带等。

电影拍摄工作上凡有危害个人安全或健康的地方,首要使用工程技术、改良工序和行政措施等方法去消灭危害。只有当这些方法都不能有效地控制危害时,才应选择个人防护装备去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制作公司及工作人员的安全职务

制作公司的安全职务

制作公司有责任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并须指导、训练和监督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确保工作人员了解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原因、何时使用、何时修理或替换,及使用的限制。定期检查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情况,及彻底调查不使用的所有原因。在有危害的工作地方张贴安全标示,以提醒工作人员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工作人员的安全职务

当面对危害时,工作人员务必全程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切勿因为只是「数分钟」的工作而放弃使用。如发觉装备有损坏,应立即向部门主管报告,以及做出更换。

选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要选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须于事前仔细硏究工作地点的各种危害。即使同一种类的个人防护装备,不同款式所提供的保护,都有所不同。因此,需要对工作进行风险评估,以决定哪种个人防护装备最为适合。所选用的防护装备,必须符合国际认可标准或法例所指明的标准,以保证装备的效用。如有疑问,可以向安全专业人士、装备供货商或制造商寻求意见,以便拣选适合的个人防护装备。

个人防护装备是否适用,应考虑下列因素

  • 是否可以有效地预防有关危害,和是否适合于该工序中使用?例如,设计用于切割金属或切石工作的护眼用具,是不足以保护从事焊接或火焰切割的工作人员;
  • 能否避免或减低有关的危害,而不会产生不安全的工作情况?
  • 能否加以调校,以适应佩戴者不同的身形?
  • 是否已考虑佩戴者的健康情况?
  • 工作对体力有什么要求?个人防护装备对佩戴者会做成怎样的负荷?例如:需要佩戴个人防护装备时间的长短,进行有关工作所须的体力,以及在能见度和通讯方面的要求;
  • 如要佩戴多于一种个人防护装备,它们是否相互配合?例如使用某种呼吸器,是否会阻碍护眼用具的正确佩戴?

个人防护装备的保护范围及危害说明

眼睛

危害说明:化学品溅泼、尘埃、弹射物、气体和烟雾、辐射。

防护装备:安全眼镜、眼罩、面盾。

头部

危害说明:下坠物体或弹射物体的撞击,在狭隘工作环境中碰头

防护装备:安全帽,防撞帽

呼吸系统

危害说明:尘埃,纤维,有害气体和厌恶,氧气不足

防护装备:用后即弃的过滤口罩,半/全面罩呼吸器,供养头盔,自给式呼吸器具

身躯

危害说明:极端温度、恶劣天气、化学或金属溶液溅泼、辐射、利器刺伤、有害的尘埃/纤维、昏暗环境或本身的衣服被缠着。

防护装备:一般保护性工作服、用后即弃罩衣、专门的保护衣物,如保暖服、防化学品或辐射污染服、高能见度衣服及防刺围裙。

手和手臂

危害说明:磨损、极端温度、割伤和刺伤、接触化学品、触电、皮肤感染。

防护装备:胶手套、钢丝手套、皮手套、护腕和护臂装备。

脚和腿

危害说明:滑倒、割伤、碰伤、刺伤(如踩钉)、物体下坠撞击、金属溶液和化学品溅泼

防护装备:设有钢头、钢底和防滑的安全靴或安全鞋、防水靴。

听觉

危害说明:噪音引致耳鸣、暂时性失聪、永久性失聪、头晕和头痛。

防护装备:听觉保护器(包括耳罩和耳塞)。

防止人体下坠

危害说明:高处下坠,引致伤亡。

防护装备:护栏、安全网、安全带。

个人防护装备的保养

备用的个人防护装备需要小心处理及适当存放。它们一般适合存放于干爽和清洁的柜内,较小的物品如护眼用具可存放于盒内或箱内。这些装备应保持清洁和效能良好,并遵从制造商的维修时间表(包括建议的替换时间和使用期限)使用。简单的保养可由曾接受训练的使用者处理,但较复杂的修理工作应由专门人员进行。

为应付紧急需要,应备有供替换用的个人防护装备。

要点备忘

如果没有其他方法足以控制危害,而须依靠个人防护装备,便须对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作以下检讨:

  • 是否已针对各种危害而提供足够装备?
  • 其用途能否为工作人员提供足够和适当保护?
  • 使用者是否已得到充分指导和训练,确保使用安全?
  • 防护装置是否已获得适当保养?
  • 使用后是否已清洁和放回适当的存放处?

注意!

你知道吗?矂音对听觉的损害有多大,最主要取决于矂音的音量、暴露于矂音中的时间、及暴露于噪音后的复原时间。

众所周知,当声量愈大时,听觉便会在愈短时间内受到损害。大部分人可以忍受8Q至85分贝的声量一整天(如你发现和三尺以外的人沟通必须高声呼叫,那你身边的音量应已超过85分贝),但手提电钻那高达120分贝的声量,却可于十分钟内损害你的听觉。

须注意的是,别以为你已习惯特定矂音,便可置之不理。长期忍受矂音不代表你可增加对噪音的「抵抗力」,相反,它正在不知不觉间损毁你的听觉,到发现时已后悔莫及。所以,我们应经常保持着保护听觉的意识。

而关于保护听觉最不为人知的一点,就是原来耳朵暴露于矂音后,需要一,段复原的时间。因此,如你须于高声量的地方工作,下班后应尽量让自己置身于安静的环境,让耳朵好好休息。安静的环境有助于耳朵复原,记紧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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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制作基本安全注意事项6

1.6儿童

《雇佣条例的附属法例《雇佣儿童规例》严谨任何人士在工业经营内雇佣未满十五岁的儿童,并对非工业机构雇佣儿童事宜做出规管。

凡雇用儿童艺员,必须:

•事先取得劳工处处长的书面批准。电影工作者每次提出这类申请,均须一并递交有关电影的剧本或故事情节;

•如欲雇用儿童在个别场景中担任临时演员或作特别演出,须于拍摄前48小时向劳工处提出申请;

•若以合约形式聘用儿童艺员一段时间,则须于儿童艺员开始工作前七天向劳工处提出申请。

雇用儿童艺员的一般条件包括:

•雇主不得雇用儿童在任何一个星期工作超过四天;如在学期中,则星期一至六期间不可超过三天;

•不可在任何一天工作超过八小时;

•工作时间须介乎上午七时至晚上十一时之间(但不得在上课时间工作);

•连续工作五小时后,必须给予最少一小时用膳或休息;如是六岁以下的儿童,则须在上述的五小时工作期间,给予不少于半小时的额外休息时间;

•出示父母/监护人准许有关儿童工作的同意书;

•雇主不得雇用儿童从事可能危害其安全、健康或有损道德的工作。

如欲雇用海外儿童在香港表演,须与雇用本地雇员一般,以书面向劳工处提出申请。劳工处处长可根据每宗个案的情况,豁免雇主遵守某些条款,或订立附加条件及限制。另外,海外雇员受雇在香港工作,须符合入境事务处所订立的入境条件。

除了以上法例规条外,有关工作人员亦应在拍摄前与家长沟通,了解儿童演员的健康状况,以判断预设演出是否对儿童演员存有危险性。这样方能全面确保儿童艺员的安全及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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