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无人机市场乱象丛生的景象,相关部门根据市场现状提出了无人机飞行必须遵守的三个条件,即无人机驾驶证、空域申请和提交飞行计划。
严格来说,合法的飞行分为两种:
1.取得民航局批准认可的云系统无人机驾驶证+获得飞行空域的审批
2.未取得民航局批准认可的云系统无人机驾驶证,但驾驶小型化无人机在可视范围内飞行+获得飞行空域的审批
“无人机驾照 ”大家容易理解,就好比开车需要驾驶证。但是对于“空域申请、提交飞行计划”很多人就不太清楚了,如何申报、在哪申报、申报需要多长时间、能不能得到批复,这一系列的问题很多人都不知道;即便是已经考取了无人机驾照的人,很多都感觉申请流程非常不便,在审批的过程中,找不到相应的承接部门,这也是其原因之一。
如何申请飞行空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规定,空军负责全国的飞行管制。在此原则下,各地的飞行审批权落在相应的飞行实施地所在的部队身上。
1.审批所需材料
- 公司营业执照
- 航空适航资质
- 人员执照
- 任务委托书
- 任务申请书
如任务性质涉及:
- 外国航空器或外国人使用我国航空器,需有总参谋部批准文件;
- 航空摄影、遥感、物探,需大军区以上机关批准文件;
- 体育类飞行器,需地市级以上体育部门许可证明;
- 大型群众性、空中广告宣传活动,需当地公安机关许可证明;
- 无人机驾驶系留气球,需地市级以上气象部门许可证明。
2.任务申请书的内容
飞行单位、航空器型号(性能参数)、架次、航空器注册地、呼号、机长(飞行员)、机组人员国籍、主要登机人员名单、任务性质、作业时间、作业范围、起降机场、空域进出点、预计飞行开始和结束时间、机载监视设备类型、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3.审批流程
- 获得飞行任务以及任务委托书
- 提前7天携带相关文件材料在飞行实施地所在部队司令部办理审批手续
- 携带相应文件材料在民航(所在地)监管局运输处、空管处办理相关手续
- 携带获批复印件以及相应的文件材料在民航(所在地)空管分局管制运行部办理相关手续
- 与民航(所在地)空管分局鉴定飞行管制保障协议(或召开飞行协调会)
- 实施日前一天15时前向当地空管部门提交飞行计划,如不在机场管制范围内,可直接向民航(所在地)空管分局管制运行部区域管制室提交,在飞行实施前1小时提出申请
- 区域管制室向飞行实施地所在部队司令部航空管制中心提交飞行申请
- 飞行实施地所在部队司令部航空管制中心给予调配意见
总的来说,虽然无人机有关规定尚未完全成熟,但可以看出,我国正在低空空域改革和无人机管理方面进行着积极的尝试和探索。相信未来我国低空空域的逐步有序开放、“云监管”技术的深入应用,以及相关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将促进无人机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